根据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新规,企业选择香港H股上市,原大小路条已成为历史。企业境外上市可直接递交招股书,而大路条将被“备案通知书”代替。
3月25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VISEN Pharmaceuticals(维昇药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642号)。
备案通知书具体如下: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
2024年3月25日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企业需在聆讯审批日期至少4个营业日之前需提交“备案通知书”,意味维昇药业已取得进行香港上市聆讯的前置要求,或很快在港交所进行上市聆讯。
维昇药业,于2024年3月21日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其上市主要中介团队包括:摩根士丹利、富瑞金融为其联席保荐人;安永为其审计师;君合、科律为其公司中国律师、公司香港律师;通商、达维分别为其券商中国律师、券商香港律师;弗若斯特沙利文为其行业顾问。
维昇药业,作为一家处于研发后期、产品接近商业化的生物制药公司,专注于为特定内分泌疾病提供创新及潜在同类最佳或同类首创治疗方案。公司成立于2018年,致力于打造内分泌学领域内公认和领先的具备「端到端」能力的企业,整合药物研发、临床开发、商业化、生产及业务拓展,并成为寻求进入相关地区的创新内分泌治疗方案的首选合作伙伴。维昇药业,已建立包含三款候选药物的产品管线,均自公司的合作伙伴Ascendis Pharma授权引入,包括核心产品隆培促生长素(lonapegsomatropin)、那韦培肽(navepegritide)、帕罗培特立帕肽(palopegteriparatide)。
维昇药业-B,递交IPO招股书,拟香港上市,摩根士丹利、富瑞金融联席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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