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5日)
本周国际司共对4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1家拟美国上市,具体如下: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东情况:
(1)结合信托具体条款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所涉信托权利义务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的具体方式、信托管理权限、费用安排、期限及变更终止的条件、信托资产处理安排、合同签订的时间及其他特别条款、最终受益人情况、导致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等;
(2)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涉及的全部境内主体情况;
(3)列表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主体穿透至自然人的各层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协议、信托、合同等非股权投资安排,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等情形;
(4)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境内股东,如存在,请说明其入股已履行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等境内监管程序情况。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设置预留权益,是否履行外汇管理等境内监管程序情况,激励对象、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的确定方式和依据,对外部人员进行激励的情况,是否涉及利益输送等情形,并说明核查依据。
三、关于股权及控制架构:
(1)搭建协议控制架构的原因和必要性;
(2)股权及协议控制架构设立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及返程并购涉及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等监管程序情况、税费依法缴纳情况等;
(3)股权及控制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所涉相关主体之间的具体资金往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往来的时间、金额、途径和方式,以及所履行的外汇管理程序情况;
(4)列表说明你公司设立以来历次股份变动的金额、价款支付情况及税费缴纳情况;
(5)主要境内运营实体注册资本未完成实缴的原因及合规性。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测试平台等情况,收集和存储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情形,以及上市前后保护个人信息和保障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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