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新规,企业选择香港H股上市,原大小路条已成为历史。企业境外上市可直接递交招股书,而大路条将被“备案通知书”代替。
2024年7月5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Dmall Inc.(多点数智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1399号)。
备案通知书具体如下:
Dmall Inc.(多点数智有限公司):
你公司通过境内运营实体多点生活(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86,093,6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你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你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
2024年7月5日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企业需在聆讯审批日期至少4个营业日之前需提交“备案通知书”,意味多点Dmall已取得进行香港上市聆讯的前置要求,或很快在港交所进行上市聆讯。
多点Dmall,最新于2024年4月30日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其上市主要中介团队包括:瑞银、招银国际、招商证券国际为其联席保荐人;毕马威为其审计师;海问、世达为其公司中国律师、公司香港律师;国浩为其资料合规中国律师;竞天公诚、司力达为其券商中国律师、券商香港律师;弗若斯特沙利为其行业顾问。
多点Dmall,成立于2015年,为张文中博士旗下公司,作为中国及亚洲领先的零售云解决方案服务商,提供端到端广泛跨渠道服务,为本地零售业提供SaaS解决方案。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于2023年,按收入计,多点Dmall是中国最大、亚洲领先的零售云解决方案服务商;按商品交易总额计,多点Dmall也是中国最大的零售云解决方案数字零售服务商。
多点Dmall招股书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4/106434/documents/sehk24043003500_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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