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早前控告3人,指控其串谋就正利控股(03728.HK,原GEM代码08318)进行虚假交易,成为首宗这类就《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订明罪行而在原讼法庭审理的刑事检控案件。3人受审后,被陪审团裁定罪成,7月2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入狱4年4个月至6年8个月。


3名被告分别为薛伊琪、林颖琪、谭焯衡被控一项串谋进行虚假交易罪。控罪指3人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9月7日期间,与孙文、何铭轩及其他身分不详的人一同串谋发出或致使发出正利控股有限公司证券的买卖盘,就该正利控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营办的证券市场交易的证券,意图使其具有或相当可能具有造成交投活跃的虚假或具误导性表象的效果。香港证监会早前表示,案中何铭轩、孙文在证监会调查后先于2017年、2019年离港,目前二人已被列入证监会网站上《法院下令逮捕的人士》一栏内,证监会促请公众举报二人的行踪。


据香港证监会早前指,正利控股于2016年3月29日在香港创业板挂牌,配售价定为0.283港元,首日交易即暴涨近7倍至2.26港元,7月13日更创下5.98港元的高峰,爆炒 20倍。在9月6日,正利的股价为4.5港元,但第二天即9月7日单日暴跌逾90%至0.45港元。证监会曾指,这是在正利控股上市前就已被策划和展开的操纵计划。


根据早前报道,有专家证人分析指,有156 个股票户口主导正利控股的股票交易,买入78%股票,再出售78%股票,当中61%的交易,均是这156个户口之间互相买卖,而在整个案发时段内,正利控股有九成的交易皆牵涉这 156 个户口。


这批户口在案发期间交易近10亿股,但他们持有的股份占比没有太大改变,一直维持在 456万至700万股之间,净卖出量只有214万股,买入和卖出的股份亦大致相同,令正利控股看起来维持活跃的交易活动,直至股价暴跌的9月7日,上述156个户口突然抛售 1.937亿股。


有关操纵交易活动于2016年的超过五个月期间内发生,获取超过1.24亿港元的非法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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