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4/0829/2024082901731_c.pdf
8月29日晚间,国泰君安(02611.HK,601211.SH)董事宣布,建议委任王韬先生、陈一江先生为非执行董事,须经公司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批准后生效。
王先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市财税局第四分局查帐一所科员,人教科团总支副书记、科员、副科长、分局一所副所长,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上海市财税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上海市财税局规划处处长、办公室主任,上海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监督检查局局长、监督检查局党组书记、涉外经济处(金融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二级巡视员;2024年7月起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一江先生2003年4月加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01336.SH,01336.HK),历任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处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运用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2023年10月起任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先生自2017年3月起兼任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6月起兼任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0817.HK)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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