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间,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均发布公告称,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涉及11名相关自然人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股票,均不构成内幕交易。
今年9月5日,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双双公告称,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正在筹划由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11月21日,两家公司于上交所发布合并重组报告书(草案)、于港交所发布联合通函,进一步明确合并重组细节,并披露将于12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
12月12日晚间,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均发布公告称,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11名相关自然人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股票,包括国泰君安副总裁韩志达、国泰君安总审计师赵宏、国泰君安监事沈赟的母亲熊晓华、国泰君安员工黄文欣的父亲黄冠土等。
具体如下:
公告显示,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分别出具自查报告或说明与承诺,均表示相关操作完全基于公开市场和个人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了自然人以外,相关机构买卖情况方面,主要如下:
国泰君安:
海通证券:
东方证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各机构出具的情况说明,以上股票买卖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告显示,根据相关文件,基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自查情况,并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相关说明与承诺以及访谈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相关机构及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和/或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其买卖股票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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