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在原讼法庭展开法律程序,寻求法庭对金至尊集团(国际)有限公司(02882.HK,前称香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资源)8名前董事作出取消资格令及赔偿令,原因是他们涉嫌没有阻止为数7,440万元的公司资金被挪用。
香港证监会的调查发现,香港资源在2017年6月8日收购了一家持有放债人牌照公司的全部股权。在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期间,香港资源通过其新的放债业务,授出12笔合共7,440万元的贷款,但全部贷款在到期时均出现违约。
证监会在是次法律行动中,寻求法庭对该8名前董事作出赔偿令,包括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徐志刚(Mr Xu Zhigang),执行董事吴晓林(Mr Wu Xiaolin)、林国兴(Mr Wilfred Lam Kwok Hing)、赵建国(Mr Zhao Jianguo)、戴薇(Ms Dai Wei),独立非执行董事陆海林(Mr Loke Yu)、范仁达(Mr Anthony Fan Ren Da)、徐小平(Mr Xu Xiaoping)。不论是单独或共同或各别地向香港资源支付7,440万元,即就该12笔贷款所拨付的现金。具体而言,证监会指称,该收购事项及该等贷款为挪用香港资源现金的计划一部分。
在寻求作出取消资格令时,证监会指称有关董事全部均违反了他们对香港资源负有的责任,以及在行使其权力和履行其职能时,没有以适当的技能、小心审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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