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问责法》12月2日已在美国众议院获议员一致口头通过。该法案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公司是否由外国政府持有或控制,并合乎美国法规,否则将被禁止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及纳斯达克交易所进行交易。
法案也规定,如果外国公司连续3年未能通过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审计,将禁止在美国任何交易所上市。
路透社报道,虽然法案应用于全球企业,但立法是针对中国企业如阿里巴巴、拼多多及中国石油等。阿里巴巴曾在2020年5月回应称,正紧密关注该法案进展。
此法案由共和党参议员肯尼迪(John N. Kennedy)及民主党参议员范霍伦(Chris Van Hollen)共同提出,获得两党普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