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日报
市场人士指出,香港证监会将视乎咨询结果所得的市场反应,才决定会否推行SPAC。
香港交易所将于第三季就香港设立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上市制度具体建议咨询市场意见。消息指,香港证监会对SPAC态度开放,监管机构亦已就相关咨询文件拟订框架,最快7月进行公开咨询。分析指,企业多一个融资渠道,有利于香港港金融市场长远发展,但强调要兼顾保障投资者的问题。
市场人士指出,香港证监会将视乎咨询结果所得的市场反应,才决定会否推行SPAC。即使SPAC最终获放行,预期初始阶段只局限专业投资者参与,未必会一下子开放全个市场,以保障一般投资者。
港交所发言人响应指,港交所会经常审视并研究方案提升香港的上市制度,当中须考虑平衡保障投资者利益、市场质素及吸引力等多种因素。目前正研究引入香港SPAC框架的可行性,并会适时就此咨询市场意见。证监会则对此不予评论。
市场期望透过引入SPAC,让企业多一个选择及出路,增加香港资本市场的竞争力。有会计师表示,由于初创或新经济行业的公司估值难以界定,进行传统上市时较难与投资者取得共识,而SPAC则在并购时已有相应定价,双方更容易「倾得埋」,相信引入SPAC机制,特别有助吸引新经济企业来港上市,甚至是国际级的「独角兽」企业,即估值10亿美元以上的初创公司。
不过,他坦言,香港资本市场与美国有别,美国以披露为本,香港侧重投资者保护,强调整个SPAC新机制须实行「香港版本」。监管机构在咨询时,亦有必要向市场解释清楚机制与传统「啤壳」的分别,以免外界以为SPAC有利合法「啤壳」,及提出更多保障投资者的措施。
美掀热潮,拟加强监管
SPAC在美国兴起,去年共有248只SPAC上市,热潮延续至今年首季,有逾300家SPAC上市,亦吸引其他海外市场关注这笔丰厚的生意。
港交所竞争对手之一的新加坡交易所,已于4月底完成有关SPAC主板上市规则的公众咨询;英国伦敦交易所亦提出修改上市规则建议,冀吸引更多SPAC到当地上市。单计亚洲地区,目前仅南韩国、马来西亚准许SPAC上市,故香港有意引入SPAC亦是大势所趋。
不过,热潮背后随即惹来监管忧虑,美国准备收紧SPAC规定,并已针对SPAC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美国证交会主席Gary Gensler已表明,希望检视能否缩短上市公司持仓披露的时间,也认为要加强披露SPAC背后的支持者,以提升对散户的保障。
SPAC通常会由基金、名人、富豪、企业家等作为发起人(Sponsors),先出资成立一间没有实际业务的「空白支票公司」(Blank Check Company),即「空壳公司」,再寻找投资者完成上市集资。上市后,只持有现金,以信托方式托管,主要「任务」是收购合适的目标企业,将业务注入,而收购建议须由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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