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MA Releases the Guideline on Fund Certification for Carried Interest Tax Concession

来源:香港金管局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于周五(7月16日)就《税务条例》附表 16D下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相关的基金核证公布指引(指引)


《2021年税务(修订)(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条例》就合资格人士及合资格雇员为经核证投资基金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从而在2020年4月1日或之后所收取或获累算的具资格附带权益提供利得税及薪俸税宽减。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旨在吸引更多私募基金在香港营运及管理,从而带动投资管理和相关专业服务行业在香港的发展。

经核证投资基金按《税务条例》附表 16D第2条所界定为《税务条例》第20AM 条所指的、属经金融管理专员核证为符合其发布的核证准则的基金。基金核证指引列明核证准则和其他有关金融管理专员核证基金的事宜。基金核证计划现已开展并接受申请。

指引下载链接:

https://www.hkma.gov.hk/media/eng/doc/key-functions/Guideline_on_Certification_of_Funds_under_Schedule_16D_to_the_Inland_Revenue_Ordinan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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