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资本市场法律点评

(图片来源:互联网


 


前言



2021年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双减意见,意见前所未有地指出 “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等,用语可谓严厉。

 


股市影响



早在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就有消息传出,7月双减意见的正式出台直接导致诸如新东方、好未来、高途集团等教培行业的股价受到重创,具体如下图所示:


图一(图片来源:choice数据)


图二(图片来源:choice数据)


图三(图片来源:choice数据)


 


政策发展脉络


其实,早自2021年3月以来,无论是官方文件、讲话还是人民日报等官媒就已通过各类形式表达有关规范校外教培行业的政策意图,相关部门也随即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具体如下表所示:


时间
政策
内容概要
2021年3月30日
《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违规进行培训
202142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线下校外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不得晚于21:00
2021519
《教育培训行业广告发布重点内容提示书》
这是首次对K12教培行业的广告投放制定详细、完整的标准
2021521日(2021年7月24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全面压减作业总量,降低考试压力,教培行业从严监管,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
2021521
《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预收的学费,须采用银行存管模式开展资金监管,预收费用须全部进入本机构学费专用账户,机构应将必要的交易信息提供至存管银行,存管资金拨付须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
2021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202161日(2021年9月1日生效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向学生提供有偿的课程或者课程辅导


坊间认为,这一套政策组合拳就是要对教培行业进行从严治理,以达到如下目的:

 

一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校内外教育的良性均衡发展,尤其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希望承担更大的责任,贯彻校内为主、校外为辅的理念;二是减轻学生和家长的学习和经济负担,对提升生育率起到积极作用;三是规范行业发展,避免一些虚假营销和经营乱象损害消费者权益。


 


双减意见政策要点:



前文已经提到,双减意见的措辞极为严厉,那么到底有多严厉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下双减意见可能给教培行业带来的15点明显影响:


序号
政策要点
解读
1.
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机构
这一从严审批举措,有助于监管部门借此去除一批合规性差的培训机构
2. 
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
3. 
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显示了监管部门查处超范围培训、提升培训质量的决心
4.
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教育界人士分析认为:这可能将掐掉校外学科培训机构三分之二的年收入来源,因为校外学科培训机构目前的授课时间,基本上集中在课外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其中尤其以寒暑假为重点
5.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生培训
6.
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这有助于确保学校的师资力量,提升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师资水平。但以语种国所在地的外教为主打优势的企业将失去这一优势
7. 
从事学科类培训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
8. 
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是当下热议的话题,怎能忽视
9.
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保护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
10.
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参照本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不仅要监管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也要受到监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从新民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来看,营利性普通高中是可以上市的,甚至非营利民办高中也可通过被社会组织、个人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的方式控制,成为上市公司的资产;实行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中,可自主登记为营利性或者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而面向普通高中进行非学历学科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却要求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这显然是有点逻辑不一致的,有待后续立法进行统一。
11. 
强化常态运营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
这无疑会给教培行业带来一场信贷紧缩。监管部门的态度很明确,就是要“去产业化”,通过掐断资本与行业的结合路径,不让校外学科培训公司有做大的机会,投资人投了也不会有退出渠道的意味很明显
12. 
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准上市融资;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部门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融资、上市等行为
13.
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规范收费和广告宣传,遏制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14.
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査处行业垄断行为
15.
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学科类”培训机构定义: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双减意见的严厉,更多的是针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因此判定是否属于学科类培训机构是关键点所在。

 

那么何谓“学科类”培训机构?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明确的定义,但对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科类目均有较为明确的定性,具体为:


政策
内容概要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

附件列明的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历史与社会、体育与健康、思想品德、日语、俄语等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
附件列明的高中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
均提及从事“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应满足相应的要求


基于前述,笔者倾向于认为:涉及前述学科内容培训的培训机构,理论上可能从广义角度被解释为学科类培训机构,需受到双减意见的监管限制。假设实操过程中监管部门亦从该广义角度出发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监管,不难猜测更多的教培行业企业将受到影响(而非仅上市公司)。


 


结语:



行文至此,我们没有理由不担心教培行业未来的发展形势。为了配合国家政策的执行,自怨自艾、顾影自怜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我们建议教培行业企业可以积极拓宽赛道,以免把路“封死”。

 

伴随着新民促法实施条例的出台,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向好,教培行业企业可以尝试将视野投向该等赛道。据悉,新东方、好未来、瑞思教育、高途集团等头部企业均已加大对素质教育或职业教育的布局。

 

此外,教育科技公司通过出海以寻找新兴市场的增长点,不断打造国际化品牌,也不失为一个以不变应万变的好对策。


【本文由:叶玉盛、蒋涛、毛丹 共同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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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km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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