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新能源”)(00438.HK) 准备回A上市,拟考虑在深交所创业板递交IPO申请。
董事会欣然宣布,2021年8月6日的董事会批准建议A股发行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根据建议A股发行方案,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配发及发行不超过5,87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A股股票。建议A股发行须待(其中包括)于临时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上获得股东以特别决议案批准、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与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必要批准或决定后方可作实。
彩虹新能源(00438.HK),是次回A募资所得,将全部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超薄高透光伏玻璃项目发展所需的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并补充流动资金。
董事认为,建议A股发行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扩充融资管道,增加资本市场的知名度,促进业务增长。董事亦相信,建议A股发行可充实本公司流动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减少财务风险,提升盈利水平,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彩虹新能源(00438.HK)建议A股发行对股权架构的影响:
彩虹新能源(00438.HK) ,来自陕西咸阳,于2004年12月20日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截至午间收市,彩虹新能源(00438.HK)收报36.70港元,目前总市值为64.71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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