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汇局根据与国家财政部监督评价局签订的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取得审计底稿后完成的第二宗调查
2021年8月12 日,财汇局(FRC)采纳了一份调查报告,报告指出一家上市实体的核数师(审计师)未能察觉该上市实体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的综合财务报表(以下称2017年财务报表)中,出现与可供出售股权投资(以下称该投资)的减值评估有关的重大错报。
这是自财汇局根据与国家财政部监督评价局签订的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得到监督评价局协助而取得审计底稿后所完成的第二份调查报告。
根据经修订的财汇局条例的过渡性条文,由于相关审计已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前完成,财汇局已将该调查报告转介香港会计师公会,以决定是否需要采取任何纪律处分。为免影响纪律处分程序,相关人士之名称将不会于此时公开。
有关个案由一家监管机构于 2018 年 1 月转介至本局,本局随后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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