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香港法会三读通过《2021年财务汇报局(修订)条例草案》,财汇局继2019年后再度获扩权,逐步取代会计师公会职能,包括改由财汇局负责发出会计执业证书和为会计师事务所及执业法团注册,以及为核数师(“审计师)注册;至于查察、调查及纪律处分的职能,原本仅针对上市公司核数师,改革后则涵盖执业单位及所有会计师。


财汇局主席黄天佑表示,新法例的颁布标志着本港会计专业健康发展开展新一页。他指出,有信心财汇局将准备就绪承担新增的职能和挑战,促进市场的良好及可持续发展,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称,修订条例令香港的会计专业规管制度与国际发展更趋一致,且更为连贯有效,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商业枢纽的地位,促进业界的长远发展。


许正宇表示,在新制度下,财汇局将会采取相称原则执行其规管工作,并较严格地规管上市公司核数师。至于其他执业单位和会计师,有关规管要求和罚则会延续与现时《专业会计师条例》相若的规定,包括纪律处分的罚款上限为50万港元。


财汇局表示,会计师公会将继续担当专业组织角色,负责会计师注册和有关专业资格及培训的职能,并就会计师设定专业标准和持续专业发展的要求。不过,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许正宇昨日表示,随着财汇局在新制度下的职能扩大,日后该局除了履行独立的规管职能外,亦将同时加强自身推动行业发展职能的相关工作,包括培训专业人才、强化持续专业进修等。

许正宇称,在改革实施首年,将豁免收取发牌及注册的费用,豁免期过后的首数年间,政府也计划将费用冻结在不高于公会现正收取的相关水平。财汇局在执行扩大职能初期,因政府豁免以及冻结申请费用而导致的额外支出,将运用政府早前提供的种子资金余额支付。他同时透露,将设立法定咨询委员会,由会计业内人士、服务使用者和其他持份者组成,向财汇局提供意见。

财汇局,于2006年成立,当时仅负责调查上市公司及其核数师的失当行为;2019年获赋予更大权力,有权就上市公司核数师进行查察、调查和纪律处分,以及监督公会法定职能;目前再通过新例进一步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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