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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就引入SPAC(特殊收购目标公司)上市制度咨询,将于本周结束。
香港金融发展局(下称“金发局”)支持香港联交所引入SPAC上市制度,认为有助加强香港作为理想上市和集资中心的优势,并就相关的咨询文件刊发响应。
在较具争议的只限专业投资者参与未完成并购资产的SPAC证券,金发局认为,SPAC是较新和复杂的投资选项,在起始阶段设有参与门槛有好处。不过, 金发局指出,SPAC咨询要求有证券有至少75名专业投资者参与,而且至少30名属于机构投资者,该高门槛引起业界关注,认为未必需要。
另外,港交所要求完成并购的SPAC证券,必须完全达到主板证券要求,金发局指,有业界认为,港交所建议SPAC并购都需要做到IPO保荐人的尽职审查,或削弱SPAC并购的时间效率。
对于咨询建议SPAC发起人(SPAC Promoters)的合适性和资格要求较其他市场严格,如至少有一名发起人必须持有证监会6号或9号牌,金发局称,SPAC发行人在寻找符合投资者利益的收购目标,有重要角色,有需要设有特定资格。
金发局也同意额外定向集资(PIPE)投资者在SPAC注资时需要至少入股25\%、SPAC投资者可在表决收购时赎回、SPAC设有36个月完成并购的时间表。
金发局主席李律仁表示,香港多年一直是首选的首次公开招股(IPO)中心,在过去12年,共7次成为全球新股集资首位。近年SPAC上市方式,在全球市场投资需求变化而兴起,对港交所积极应对相关最新市场趋势及为金融市场带来创意表示赞赏,并相信会有助提升香港在国际新股市场的吸引力。李律仁续指,在推出SPAC上市制度的同时,建构一个平衡的保护机制,以维护投资者利益甚为重要,而投资者教育也是不可或缺。
金发局行政总监区景麟认为,建议书所提出的SPAC上市制度将能够与现行上市机制融合,为企业提供额外集资途径及增加投资者的投资选择。由于SPAC投资的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相对较高,联交所提出的建议有利于平衡发展机会及扩展潜能,也同时维护投资者利益。总括而言,SPAC制度的推行将会巩固香港作为世界顶尖集资中心之一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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