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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报道
据早前港媒报道,就收入无利润科技企业香港IPO,港交所将不会特别设立「科技板」来让未有盈利和业绩的科技企业上市,而是参考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B股)做法,在现有主板上市规则内加入新条文;港交所亦已有初步咨询方案,并曾与上市委员会成员讨论,但有意见认为建议要求门槛仍较高,预计最终出炉的具体内容仍会修订。
港交所:就无收入无利润科技企业香港IPO,传已有初步方案,将按「已商业化、尚未商业化」设立不同的上市要求
当时报道称,港交所将对「已商业化、尚未商业化」两种情况设立不同的上市要求,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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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商业化的科技企业上市,收入、市值和研发支出占营运开支比例,均有一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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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商业化的科技企业,虽然没有收入要求,惟市值门槛更高,并需披露业务商业化时间表、需限制募资所得(须主要用于研发以助业务商业化)、需与客户签订具约束力的合同。
此外,港交所对无论是已商业化或尚未商业化的未有盈利和业绩的科技企业,均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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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前须已对主要产品进行一定时间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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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于挂牌前一段较长时间已引入一定数量的独立第三方投资者,承诺上市时维持股东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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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亦有意为该类企业设立更长的上市后禁售期(时间介乎12至24个月)、甚至有可能要求收入达相当水平才能解除禁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