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阿斯达克财经


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刘宏华在《中国金融》杂志撰文时提出,要深入推进《反洗钱法》、《商业银行法》等金融基础法律修改,研究增加域外适用条款


建立多元化管辖连接点,明确金融领域阻断制度和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以维护境内金融市场秩序和境内主体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确立金融法律对境外金融机构实施违法活动的管辖效力


同时,应参考国际经验,以在内地设立或投资入股金融机构为支点,建立对境外股东、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的穿透式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刘宏华表示,人行正在加快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落实人行统筹系统重要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统筹监管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的「三个统筹」职责。同时,为满足金融体制改革需要,统筹制定修订《金融稳定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证券法》及《信托法》等金融领域重要法律,制定修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及《外汇管理条例》等重要法规,从全局角度把握金融法律体系建设,不断巩固金融法律体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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