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8月18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今天在陈小娣(女)、其姊陈昉妤(女)在香港证监会提出的检控中承认非法卖空的控罪后,裁定她们二人罪名成立。


姊妹二人被判处罚款11.4万港元、及被命令须向香港证监会支付调查费用。


案情指,她们在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9月5日期间,曾27次发出交易指示出售7只在港交所上市的证券的股份,而她们当时并无持有任何该等股份。她们事后把股份回购,以将其沽空短仓平仓。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70(1)条禁止任何人售卖证券,除非该人具有,或相信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他具有一项即时可行使而不附有条件的权利,以将该等证券转归于其购买人名下)。



版权声明:所有瑞恩资本Ryanben Capital的原创文章,转载须联系授权,并在文首/文末注明来源、作者、微信ID,否则瑞恩将向其追究法律责任。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或公众号平台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
更多香港IPO上市资讯:www.ryanbencapital.com

相关阅读

某四大合伙人,遭香港会计师公会谴责及罚款

上市保荐人对预警「知而不查」,遭证监会罚款300万、负责人员暂时吊销牌照

某中资券商,反洗钱不力,遭香港证监会谴责、罚款380万元

华尔街大行传遭罚逾10亿美元,涉员工不当使用WhatsApp等

安永,遭美国证监会罚款1亿美元,涉员工CPA考试作弊

美国SEC起诉26名「中国散户」非法操纵3000多只美股,法院开出5亿元罚单



hkmipo

作者 hkmipo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