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信报财经
港交所前绿色及可持续发展金融主管许淑娴向港交所申索未发放的酌情花红和未到期行使的股份,合共约539万元。劳资审裁署署理主任审裁官林美施,批准港交所将案件转至高院审理申请。
许淑娴近日在庭上作出口头补充陈词指出,今次申索是源于在职场上受到港交所某主管的长期欺凌。她表示,该主管原在一间律师楼担任合伙人,在律师楼任职期间,曾要求当时任职上市科首席营运总监的许淑娴,撤回一宗上市申请被「打回头」的决定,但许淑娴当时拒绝。
许淑娴称,该名主管其后加入港交所,并向她公报私仇,在职场上对她进行长期欺凌,迫使她在2020年4月离开上市科,转任绿色及可持续发展金融主管。
林美施认为,本案涉及不少法律原则和事实争议,高等法院对案件管理和程序规管更严谨和完善,对与讼双方更为有利,故批准将案件转至高院。
许淑娴是瑞银集团前高管,在担任ESG部门主管之前,她曾是港交所上市科董事总经理兼首席营运总监,为2018年香港新股改革的主要参与人员。许淑娴今年1月突然离职,据悉她是在没有明确继任者的情况下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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