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报道

港交所周三(10月19日)正式发表咨询文件,建议就引入尚未有盈利或业绩支持的先进技术企业修改主板上市规则,划定5个类别特专科技公司(Specialist Technology Companies)设立上市要求,并分类成已商业化公司(Commercial Company)未商业化公司(Pre-Commercial Company)两大类,要求申请科技公司市值最少达80港亿和150亿港元。
港交所再变革,「特专科技公司」新上市规则(主板第18C章)展开咨询

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指,在制订有关建议时,港交所考虑了特专科技公司的特点,特别是科技在有关公司业务上扮演了独特的角色,以及相对于其他上市申请人。这些公司的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她相信,建议中的规定可在各方面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既能维持市场质素,亦能建立具商业可行性的新上市章节,配合新一代领先企业的集资需要。


可接纳5个类别,未来或可动态调整

根据咨询文件显示,新规则将适用于五个方面的特专科技行业公司,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硬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食品及农业技术。
港交所:「特专科技公司」可接纳的5大领域

对于上述提及的五个行业未来是否会动态调整?陈翊庭认为,这个其实很有挑战性,特专科技本身是很难定义的,因为科技会不停变化,全球范围内来看,每天都有新的科技产品上线,所以在上市制度设计时要把握一定的灵活性,但是,毕竟有一个新的章节,还是要给市场比较具体的方向。

陈翊庭表示,在设计的时候也参考了其他市场,特别是非常有能力吸引特专科技公司的市场,大概考虑哪些类别的公司。所以最后就敲定了这五个行业类别,作为入门的基础,但是咨询文件也保留了一定的灵活性,假若未来又出现了更具有创新性的科技,当然也不会将其拒之门外,到时候会有相应的机制来应对。


80亿市值门槛是否太高?

在引入新机制前,投资界有声音指自上交所推出科创板后,香港原有上市规则在吸引内地新兴行业有所缺少,但最终出炉建议要求的市值门槛,依然明显高于科创板所要求的15亿元人民币(约18亿港元)

陈翊庭表示,对于市值要求看起来好像有点高,比如已经商业化的上市估值约80亿港元,通过初步非正式和市场进行沟通,市场反映这个标准并不是很高,如果这些公司估值在80亿港元附近,一般认为是一个「独角兽」。

早前曾和市场人士进行非正式沟通,普遍认为要求合理,一般的独角兽公司相信都可以符合要求,门槛的设置还是很有吸引力的。她又说,虽然上市要求可能比其他交易所高,但在香港上市,可以透过互联互通机制接触广大的内地投资者,有这项独有优势,相信仍有不少科技公司感兴趣。

“这些公司还是很多的,比如今年内地两大交易所也有很多专精特新的公司上市,它们的估值基本上也是处于这个范围,所以我们认为,上市的估值门槛并没有定太高。”
陈翊庭表示。


额外规定:商业化路径
咨询文件指出,由于未商业化公司面临的风险(包括产品及/或服务未能成功商业化或因资金不足而经营 失败的风险)较高,《上市规则》及指引均对未商业化公司施加额外规定。例如商业化路径方面,未商业化公司应在上市文件中披露其可达到商业化收益门槛的可信路径。

陈翊庭解释,可信路径是指未商业化公司在上市披露中需要向投资者交代,融资之后将来如何实现商业化和盈利,上市申请人也需要给一些背景材料让审批者有办法辨别其商业化路径。


保障投资者的一些设计

如何平衡市场发展还有保障投资者的利益?陈翊庭指出,每次考虑引入一些新的上市规则,或者做一些微调,肯定要兼顾市场的竞争力和上市公司质量。这次在保证市场竞争力方面,条件好像是放宽了一些,还没有取得盈利和收入的公司都能够上市,主要考虑到专精特新的科技公司,的确有适应他们的融资要求。

陈翊庭称,考虑到这些特专科技公司的确有一个非常特殊的融资的要求,所以为它们量身订造了一些规则,这个是冲着竞争力来考虑的。但是另外一方面它们处于非常早期的商业化阶段,对于投资者的风险相对会比较高一些。所以在这一次的设计当中,就引入了很多保障投资者的设计,比如如何定价方面跟一般的IPO会有所不同,会给与一些相对有能力分析这些公司前景的投资者更大的话语权。另外就是一些披露方面,锁定期方面,都会跟一般的主板上市公司有所不同。

陈翊庭表示,希望把这一套规则进行综合考量后可以达到一个相对理想的平衡。

在散户保障方面,是次引入「特专科技公司」未如SPAC制度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但港交所建议降低公开发售部分起始比重由10\%降至5\%,以至超额认购时回拨至散户认购的比例由最多50\%降至20\%。

另文件亦建议,科技公司在首次公开发售中,分配予独立机构投资者比重最少为50\%。

陈翊庭解释,有关安排让有经验的专业投资者更多话语权,认为他们大多有内部分析团队,供他们在价格发现过程更多话事权,将同时有利散户投资者。

陈翊庭提到,特专科技公司通常未有盈利,或处于初期商业化,进行估值时不容易达成共识,过往以市盈率等作估值的方法亦未适用,因此文件建议在新股定价或价格发现时,有规模、有经验的投资者将获得一定话语权,因为有关机构投资者有充分资源,可以深入分析特专科技公司的合理估值,对认购新股的投资者包括散户有利。


明年上半年或出现第一家18C章公司

陈翊庭表示,咨询期两个月结束后,会小心、仔细分析市场响应及建议,会尽快敲定最终版本,相信是明年落实的非常重要任务。

陈翊庭预计,如果一切顺利,首批按新规则申请上市的企业可用2022年的财务资料申请,意味最快明年可见到这些公司挂牌。

陈翊庭表示,在发出咨询文件之前,已经和市场人士进行紧密沟通,相信不少科技公司会有兴趣,但她没有“水晶球”,难以预测具体数量。


预计可刺激市场和带动新股市场发展

陈翊庭表示,从现在全球不同交易所竞争情况来看,港交所还是有独特的吸引力,因为专精特新的公司,特别是海外的相关公司,选择来香港上市,可以通过互联互通机制接触国内广大投资者群体。引入新的上市章节之后,港交所的独特性也可以更好地发挥。

展望未来,陈翊庭期望18C在咨询后尽快落实,以吸引全球的科技公司来港上市,预料可刺激市场和带动新股市场发展;加上港交所与内地设有互联互通机制等,让海外科技公司更便利地接触内地投资者,从而增加来港上市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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