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谴责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并处以罚款280万元,原因是国信在处理客户资产及提供客户帐户结单方面违反监管规定。
香港证监会的调查发现,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7日期间,国信为取得财务融通,依赖1,009名客户有效期已届满的常设授权,将他们的证券抵押品再质押给某家银行作为抵押品。
香港证监会亦发现,在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国信向930名客户提供资料不完整和不正确的月结单。
国信的缺失违反了《证券及期货(客户证券)规则》(《客户证券规则》)、《证券及期货(成交单据、户口结单及收据)规则》(《成交单据规则》)及《操守准则》。
香港证监会在决定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
国信就其违反《客户证券规则》及《成交单据规则》的情况采取了补救行动,并主动向证监会作出汇报;
上述事件看似是个别事件;
并无证据显示国信的监管违规行为令客户蒙受损失;及
国信与证监会合作解决证监会的关注事项,及接受其调查结果和纪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