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的前高盛华裔银行家Roger Ng涉贪污案,于3月9日被美国纽约地区法院法官Margo Brodie判其10年监禁,同时下令充公3510万美元(2.73亿港元)财产。作为高盛在马来西亚的前投资银行业务主管Roger Ng,因协助其前老板、高盛前董事Tim Leissner挪用资金、洗钱和贿赂官员而争取到生意的罪名成立。
上周五(3月24日),法官Margo Brodie就检察官要求充公Roger Ng贪污所得时,作出上述裁决。
Roger Ng的代表律师Marc Agnifilo在审讯期间曾经表示,马来西亚已经充公Roger Ng的财产,他现时并没有任何资产。
法官Brodie称,按照法例必须充公Roger Ng犯法所得收益。
律师Agnifilo没有回应传媒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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