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公布,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委任程苹(Ms Lisa Chen Ping)出任香港证监会法律服务部执行董事Executive Director (Legal Services),任期为3年,至2026年5月21日为止。程苹目前为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高级总监(Senior Director of the SFC’s Enforcement Divisio)。港府表示,程苹是由香港证监会主席领导的遴选委员会通过公开招聘后选出。
香港证监会法律服务部,主要负责为证监会提供法律意见及支持服务,例如处理涉及证监会的民事及刑事诉讼,包括就证据的充分程度、提出检控所涉及的公众利益,以及就个别个案援引不同条文的可行性提供意见,并委托大律师代表证监会出庭等。
香港证监会过去未有为法律服务部设立执行董事职位。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程苹在证监会及私人律师事务所工作逾20年,期间所累积的丰富法律知识和在法规执行及诉讼方面的经验,定可于新工作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
程苹,于2004年首次加入证监会,2009年离职时为高级律师。其后在香港高伟绅律师行、香港Davis, Polk & Wardwell等私人律师事务所工作逾五年。她在2014年重投证监会法律服务部,并在2017年转至法规执行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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