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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 Amy姐讲海外(ID:Amy-global)已获授权
一游戏公司,游刃在内地和香港,完美利用香港“离岸豁免”政策和境内“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税”政策,将10亿收入以及1.9亿股息分红 做到香港0纳税+境内0纳税。
背景
于2019年8月在海南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游戏活动等。
2020年,境内A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下称“香港B公司”),香港B公司主要负责境内A公司游戏的海外发行。2021年9月,境内A公司用自有资金向香港B公司汇出资本金1,000万港币,用于购买软硬件设施及境外游戏推广所需的研发、运营及推广费用。
香港B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是为广告变现收入、玩家游戏充值收入,
公司成立之后,其所发行游戏在欧美及香港广受欢迎,在印尼、中东等国家下载量也在头部榜上,以其所发行某个游戏为例,该游戏在平台Google Play上的累计下载量超5,000万,按20%月活量,人月均消费5元人民币计算,本产品年均收入0.9亿美元。我们预计,香港B公司的年营业收入约10亿人民币左右。
2022年1月,香港B公司向境内A公司分红1.9亿元人民币。
就香港B公司这10亿营收以及向境内A公司这1.9亿分红,在香港和境内本应如何纳税?又是如何0税消失的呢?
10亿营收0税
凡在香港经营业务,都必须缴纳利得税。而且香港实行 “本地来源” 原则,香港居民从外地赚取赢利无须缴税,非香港居民若从香港获取利润须缴税。
目前,香港法团首200万港币利润适用税率8.25%,其后的利润适用税率16.5%。
如果按照香港B公司利润1.9亿测算,B公司应向香港政府缴纳利得税约3,120万元。
由于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而香港B公司游戏玩家市场主要在欧美、东南亚,95%以上收入在香港境外,所以香港B公司已向香港税务局提交“离岸豁免”税务处理申请。
1.9亿分红0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居民企业境外投资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一般应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征税(在不考虑相关税收优惠的情况下)。
如果按25%税率,香港B公司向境内A公司分红1.9亿元,且无在境外所得税收抵免(香港0纳税),且不计其他扣除的情况下,则应向境内缴税约4,750万元。
但是根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在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满足法定条件即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而由于境内A公司是在海南自贸港设立并实际运营,主营业务——游戏属于自贸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具体项目,对香港B公司的投资是在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而且被投资地区——香港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是16.5%不低于5%,
海南境内A公司投资设立香港B公司符合海南境外投资所得免税的法定条件。
所以结果是,汇回境内的1.9亿分红全部免税(不用缴纳4,750万企业所得税),在境内应纳税0。
结论
本文作者Amy姐,入于会计师事务所,兴于券商投行。拆过红筹,做过并购。现帮移民的朋友打理家族资产,做跨境投资。
感谢Amy姐讲海外(ID:Amy-global)授权转载本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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