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新规,企业选择香港H股上市,原大小路条已成为历史。企业境外上市可直接递交招股书,而大路条将被“备案通知书”代替。
1月18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发布关于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137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境外上市备案情况表,宜宾市商业银行的申报类型为直接境外上市,备案接收日期为2023年7月20日。建银国际、工银国际为其联席保荐人,环球为其境内律师。
备案通知书具体如下: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发行上市的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495,000,0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你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你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
2024年1月17日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企业需在聆讯审批日期至少4个营业日之前需提交“备案通知书”,意味宜宾市商业银行已取得进行香港上市聆讯的前置要求,或很快在港交所进行上市聆讯。
宜宾市商业银行,于2023年6月30日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现时招股书已过期,其上市主要中介团队包括:建银国际、工银国际为其联席保荐人;普华永道为其审计师;环球、高伟绅分别为其公司中国律师、公司香港律师;通商、金杜分别为其券商中国律师、券商香港律师。
宜宾市商业银行,作为四川省宜宾市领先的城市商业银行,主要业务和服务网络位于四川省宜宾市,截至2022年12月31日,银行的分支网络包括39家设施(包括38家分支行、1家总行),遍布宜宾、内江。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宜宾监管分局的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是以总资产计宜宾市最大的银行,同时按注册资本来看也是宜宾市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四川省第二大的城商行(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的数据)。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宜宾监管分局的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的总客户存款(不包括应计利息)及总客户贷款及垫款分别为人民币582.041亿元、人民币436.665亿元,位居宜宾市银行业前列。
宜宾市商业银行,来自四川,递交招股书,拟香港IPO上市,建银国际、工银国际联席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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